在网络时代,我们每个人每天的生活都已经离不开网络。早些年,网上有一则爆红的帖子《我死后,我的QQ号码怎么办?》。尽管该帖仅是网友搞笑所做,但确实引人思考:等到有一天我们离开人世时,我们的博客、在线相册、QQ号码、游戏账号等东西究竟该何去何从?
美国5个州已有数字资产法
美国马萨诸塞州参议院辛西娅·克里姆也深知这些数字账号对人们的重要性,她今年提交了一份议案就有关于如何处理人们的数字遗产,包括电子邮箱和 脸谱账号。在这份议案中,辛西娅提出,遗嘱执行者有权利得知亡故之人的电子邮箱账号。如果辛西娅的这份议案得到通过,那马萨诸塞州将成为美国第6个为数字 遗产提供法律保护的州。在此之前,已有威斯康星州、康涅狄格州和罗得岛州等5个州的法律涉及数字遗产,然而其它州目前都还没有对这个高科技难题有明确的法 律解答。
然而,辛西娅的想法虽好,却面临着不小的麻烦,因为这样的做法已经明显违背了科技企业与用户之间的保护隐私协定。为此,谷歌还专门请律师针对这份提案提出异议。
可是,究竟什么样的东西能算得上是“数字资产”呢?
乔治·华盛顿大学的法学教授娜奥米·卡恩认为:“凡是人们储存在网上、电脑上和云储存中的,有价值的东西,就可以被称之为数字资产。不仅仅指经济价值,也包括感情价值和个人价值。 ”
根据卡恩的这个定义,现在互联网上从网站域名到各种账号、从应用软件到飞行里程累积都属于数字资产。以网络游戏为例,不仅仅是游戏账号属于数字 资产,游戏里面的虚拟道具其实也是数字资产——风靡世界的游戏《九阴真经》中有一种虚拟道具名为“屠龙刀鞘”,曾在美国的一次拍卖会上拍出1.6万美元的 高价。
互联网的中文百科上,数字遗产的定义非常简单——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的网络权益和财产。大致有四类:用户账号密码,如QQ号、MSN 号、微博、E-mail、个人网站等;文件、视频、日记、网络相册等个人资料;网游用户配备的游戏装备、付费购买的电子音乐、电子书籍等;网站发行的虚拟 货币。
数字遗产纠纷第一案引激辩
2004年11月,年轻的美国海军陆战队队员贾斯汀在伊拉克执行任务时被炸死。海军陆战队把他的物品寄给他的父亲约翰,包括所有的信件。
在离家万里之遥的伊拉克作战,与家人互通信息是一大难题。电子邮件不仅成了前线战士的信息来源,也有助于纾解伊拉克前线士兵的思乡之苦。在执行任务时殉职的士兵也可能在电子邮件里存放一些重要的信息。
贾斯汀的父亲约翰·埃尔斯沃斯认为电子邮箱也是儿子留下来的纪念之一:“我很希望能以他的只字片语来想念他。我希望未来能够拥有它,这是儿子留给我的最后遗物。 ”他希望能够获得儿子在雅虎邮箱中还保存着的邮件,做成一本纪念册,但被雅虎公司拒绝。
雅虎公司的理由似乎也很充分:雅虎邮箱的规则是保持账户的私密性,“我们承诺,将为每一个与雅虎缔结关系的账户活动情况保密,即便在他们去世后 也是如此”。如果90天未使用,雅虎将删除这个账号。最后没办法,约翰只好将雅虎公司告上了法院。这成为数字遗产纠纷的第一案,在全美引发激烈讨论。
在网络世界中,根据用户签订的协议,长期不用的邮箱会被收回,长时间不登陆的账号会被删除,这一切都是默认的设置。但在现实生活中,如果某人死了,邮局不会烧掉他的信,也不会有人来拆他的房子。也就是说,现实中的物品所有权很清晰。
美国罗格斯大学一位法学教授说:“当你拥有一把真正的剑或是一个金币时,你便拥有专有权,法律也认可这种权利。但如果你与网络软件以及虚拟环境的运营商签有协议,他们也同时享有虚拟物品的权益。 ”
目前,人们对于数字资产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数字财产应该受到法律保护。因为数字财产本身具备财产性,所有者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 利,因此,他的后人当然也应拥有继承权。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财产通常是“可以用金钱计算价值的有形物或无形物,受到侵害时需以财产方式予以救济。”从这个 定义来看,如果数字本身就是财产,那么肯定可以继承,例如手机号码、汽车牌照号码;如果数字本身能够反映出财产,例如存折账号和密码等,当然也可以继承; 如果数字本身非财产或者也无法反映财产,那么就不应当属于遗产了,例如闲置的QQ账号和密码。
因此,2005年,在贾斯汀电子邮箱案中,美国法院并没有对数字财产的所有权归属作出裁决,只是要求雅虎交出相关文档,雅虎也照做了。不过,雅虎只将邮件复制到一张光盘上交给了贾斯汀的父亲,而不是直接给出密码。
各公司对已故用户账号的做法不同
威斯康辛州有一对史塔生夫妇,他们的儿子于2010年自杀身亡。夫妇俩试图在儿子死后进入他的谷歌邮箱和脸谱主页,但遭到谷歌和脸谱的拒绝,拒 绝的理由也不外乎是“要保护用户隐私,即使用户已经逝世”。随后,史塔生夫妇将这两家公司告上法院。海伦·史塔生说:“我们是他的父母,是他唯一的继承 人,现在这些东西都是我们的。这正是我们起诉谷歌和脸谱的目的。 ”
尽管法院最终判决支持史塔生夫妇的要求,但其执行过程却并不一帆风顺。在法院下达谕令后,谷歌公司迅速交出了他们儿子的电子邮件,但脸谱网却又 拖延了数个月。史塔生夫妇称,他们与脸谱网陷入了漫长的谈判中,最终双方同意签署一项协议,他们承诺绝不向近亲以外的任何人透露小史塔生账户的具体内容。 海伦说:“法院明明已经向脸谱网下达了执行令,他们却还要跟我们谈判了几个月。他们为什么不能理解我们的心情?以后肯定还会有其他失去孩子的父母面临跟我 们一样的困境。 ”
在明确用户已经死亡后,目前脸谱网的标准做法有两种。一种是将已故的用户页面设置成 “悼念状态”,限制能看到该用户页面的人,但仍允许该用户的亲友在页面上留言和哀悼。另一种做法则是应要求关闭已故用户的个人主页。推特规定,亲属在提供 账号持有者已去世以及他们有权处理后事的证据后,可以选择将账号删除或存档;Hotmail允许邮箱主人的家庭成员申请数据光盘,只要他们提供授权书和死 亡证明。
数字遗产处理催生新行业
数字遗产纠纷也催生了一个新行业:“数字遗产守护者”。目前,“死亡开关”网站和“遗产保险箱”网站就是专门用来守护数字遗产的,其方法是将死 去的用户登录信息发邮件告诉用户生前指定的亲戚或朋友,或在用户遭遇不测之后,由亲戚朋友登录该网站,手动激活发送电子邮件的程序,以获得相关信息和数 据。
美国俄克拉何马州的罗伯特,在其父亲去世后的第一周,就收到了一个来自“死亡开关”网站发来的邮件,里面是他父亲生前整理的一个联系人列表,以及一个网站管理员的帐号和一个网络游戏帐号。
在“死亡开关”网站上,注册用户可以最多创建30封带有附件的电子邮件。网站会定期发邮件给会员,以确认对方是否还活着。如果有一天,会员不再 按时回复邮件,网站就会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内发送更多的确认邮件。如果仍不回复,该会员就会被认定为死亡。会员之前存在那里的电子邮件就会被发到指定的对 象那里。
我国南京一家电子公司也推出了“承接网络遗产”这项业务。 “网络遗产包括QQ、MSN、论坛、游戏账号等,这些都属于托管范畴。 ”该公司经理吴胜表示,办理网络遗产承接需要先签协议,然后由公司为客户电脑植入一个类似于“木马”的程序。“以QQ为例,如果程序监控到该账号连续30 天无人登录,那么我们将直接联系继承人,全程只收100元。”当然,并不是每个人都想为网络遗产找继承人。“很多人希望自己的QQ、网游账号随自己一起 ‘西去’,所以我们专门开设了网络公墓。账号墓地的费用每年只要10元。 ”吴胜说。
最佳办法是把账户密码告诉信任的人
事实上,很多人对于数字遗产继承方面的法律空白,感到非常不可思议。因为这是如此明显的一个法律漏洞。在调查中,有75.29%的人认为应该立法保护数字遗产。
然而实际难度却超出人们的预知。数字遗产的合法性和数字财产的合法性密不可分,认可前者就必须承认后者,但到目前为止,在世界范围内,虚拟财产 还存在着广泛的争议。如果法律承认虚拟财产,比如认可网游公司发行的数字装备或虚拟货币的价值,这就几乎意味着网游公司拥有了印钞权。
除了美国正在加紧研究数字遗产的处理方法,其他国家也在这方面有所动作。在德国,数字遗产是按照普通继承财产统一管理的,在认证有金钱价值后, 在死者死后10年内,其数字遗产的财产权都会受到保护。韩国也曾表示,正在讨论是否制定关于妥善管理及保护死者留下的网络上的活动记录的指导方针。但大多 数国家在数字遗产继承这方面的法律仍是一片空白。美国50个州对于遗产继承的法律规定都有所差异,迄今为止,对于遗产继承人可以继承的东西到底有哪些,各 州遗产法的规定都不尽相同。目前针对“数字遗产”最主要的有两大问题:一是其法律定位尚不明确;二是许多网络运营商与用户签订的协议里有“隐私保护”条 款,这就意味着,他人不能得到用户信息,排除了数字遗产继承权。
马萨诸塞州的克里姆法案中明确规定,该法律将取代任何服务供应商的契约。而谷歌公司认为,向遗产继承人提供已故账户的信息并不是难事,完全可以通过技术手段来实现,并不需要特地来立法,毕竟50个州的法律都各不相同。
卡恩和其他法律界人士则提出了一个不涉及立法且可能更符合业界心意的建议,网络服务供应商可以在用户注册协议中添加一项预防性的条款,即——如 果你(用户)死亡或失去行动能力,你是希望任何活着的人都不能查阅你的账户信息,还是允许你的遗产继承人提供账户准入?卡恩认为,这个条款有助于网络公司 坚持公司内部的隐私保护政策,同时也能解决数字资产法常受人诟病的一个问题——有窥探欲的亲属有可能会看到或获悉死者不希望他们知道的事情。
还有一种更加防患于未然的做法就是,趁还活着的时候,管理好自己的数字资产,提早安排好相关的遗产处理。美国前总统克林顿隐私问题的首席顾问、俄亥俄州立大学法学教授彼得·斯怀尔表示:“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当事人把账户密码告诉信任的人。 ”